美国EB-1C是以工作关系基础的移民申请,处于美国移民优先级第一位。EB-1C通俗地说就是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需要申请人在美国开设公司,以其达到全家移民的目的。很多人在申请美国EB-1C移民过程中,总会看到L-1签证这样的字眼。
那么L-1签证和EB-1C移民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吗?申请EB-1C移民必须要先获得L-1签证吗?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其签证最长期限可达7年。而EB-1C是申请美国绿卡的一种途径。L-1签证可以理解为工作签证,EB-1C则为移民签证。
根据美国EB-1C移民流程来看,申请人需要首先获得L-1工作签证,登陆美国运营公司,接着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可以申请EB-1C移民。
简单来说,美国EB-1C移民是针对跨国公司高管的移民方式,每年有40000个名额,并且位于美国移民优先级第一位。境外的总公司在美国新建一家分公司,在经营一年后可以为其公司总裁直接提出移民申请。首先要申请L-1工作签证,在满足境外公司占美国公司51%以上的股份,美国公司持续运作满一年且有三层以上的组织结构的条件之后,就可以申请EB-1C移民,继而拿到美国绿卡。
L-1工作签证申请条件:
L-1签证转EB-1C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者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第二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第三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最后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美国EB-1C移民要求看起来复杂,其实对于很多移民美国的人来说,都可以满足要求。因为在中国如果有资金去移民美国,必然是通过自己赚取的钱,而大部分都有着自己的公司或者在大公司里担任高管等职位,自然而然地就满足了EB-1C移民的所有条件。
当然如果申请人可以直接满足EB-1C的申请条件,那就可以跳过L-1申请,直接申请EB-1C。但是一般情况下,很多申请人还是先申请L-1签证,接着转为EB-1C。
EB-1C移民是目前美国移民中申请时间最快,无需排期,也没有绿卡过渡期,深受移民者欢迎也深受美国移民局的欢迎。
美国绿卡是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象征,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境内,也可以在美国任何地方生活工作,但是国籍还是属于中国国籍。而美国拥有了美国护照就代表入籍美国,享受美国公民所拥有的所有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除了政治权利之外,美国绿卡和护照还有着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是美国护照的免签功能。美国公民持美国护照可以自由出入180多个国家而无需签证,而获得绿卡却没有这种便利。
第二点不同是持美国护照的美国公民在海外没有居留时间的限制,持美国绿卡的永久居民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就等同自动放弃永久居留的意图,绿卡将会失效。
第三点是持美国护照的公民即使犯罪违法也不会被递解出境,但永久居民则无此豁免权。
第四点是美国公民的就业机会相比绿卡持有者比较多,许多敏感部门和关键职位,如官方军务、高端科技、核心实验室等只限公民任职。
那么美国护照一定是最好的选择吗?
对于那些经常往返中美之间的人,还是选择美国绿卡比较好。对于持美国绿卡拥有中国国籍的人来说,往返中美两国都不需要签证,而持美国护照在进入中国前需申请并办妥中国签证,手续相当繁琐,并且费用不低。并且入籍美国则代表放弃中国国籍,以后想重新成为中国公民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由于以上的原因,很多人的移民终点是美国绿卡。但是申请者需要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绿卡还是护照。
在美国EB-5投资移民出现遥遥无期的排期之时,EB-1C移民已成大势所趋,必然会受到移民者的关注和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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